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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类信托资金运用

07-18 宏观分析

贷款类信托资金运用中国的信托业一直同时扮演了两个角色,贷款类信托资金即市场主导金融体系下的影子银行和银行主导体系下的“银行的影子”。贷款类信托资金这两个角色在实践中很难区分。按资金运用的方式划分,信托计划可分为数种。贷款类信托资金由于本书关心的是信托产品对贷款利率市场化的影响,因此这里重点关注贷款类信托这一类信托产品。

一般意义上的贷款类信托是指某融资企业向信托公司申请融资,将自己拥有的一定资产抵押给信托公司或提供信用担保,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产品向市场投资者募集资金后再划款给企业。如果贷款类信托资金按投向来区别信托产品,则贷款类信托产品可占其总量的17%左右,是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见表6.13)。当然这其中包含“银信合作”模式的贷款类信托,并且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贷款类信托融资的一大资金来源。从表6.14中可以看出,信托资金主要投向房地产、基础设施、工商企业,这些贷款类信托资金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商业银行无法覆盖或宏观调控限制的范围。贷款类信托资金由于信托融资成本不受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限制和其他贷款政策的监管,因此,贷款类信托资金信托融资成本都会影响到市场贷款利率的均衡水平。其资金价格是高风险标的加信托监管套利的综合体现。信托资金成本无疑是市场资金价格的较真实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