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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险合同分为哪些内容

05-22 宏观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的规定,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原保险合同对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原保险合同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

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原保险合同应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延长期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日未缴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