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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如何去实施

08-28 宏观分析

我国可从全国层面来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农业风险分散制度。一方面,由经办农业保险业务的机构出资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共保基金。保险公司每年在其保费收入中提取一部分注入基金,在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发生巨灾风险的情况下可从风险互助基金获得补偿,基金结余部分由各公司按照注资比例享有相关权益。另一方面,农业风险分散机制推动人保等保险公司进入资本市场避险的资格审批进程。农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入市交易,不仅能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还有助于提升期货市场活跃度和带来可观的增量资金,从而扩大期货市场规模并提升市场功能发挥效果。建议尽快完善机构投资者引入机制细则,加快审批步伐,允许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以对冲风险为目的使用期货衍生品工具,清理取消对企业运用风险管理工具的不必要限制。

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把更多产品和更多的农户纳入风险保障体系。一是扩大农业保险的品种范围。逐步将一些区域性重要农产品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支持地方发展这些品种的农业保险。二是提高已纳入补贴范畴的种养业保险覆盖面,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实现应保尽保。关键是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保费分担关系,农业风险分散机制减轻主产区地方政府财政补贴保费的负担,调动其组织动员农民参加农业保险的积极性,解决农业保险覆盖面窄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