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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竞争争论

05-16 宏观分析

金融业竞争争论金融业是否应该竞争以及怎样竞争是理论界探讨的金融业竞争问题之一。金融业竞争一种观点认为:金融业竞争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不适于竞争。其主要依据有三点:一是竞争建立金融业竞争在厂商面临倒闭刺激的基础上,即“创造性破坏”,竞争的情形必然涉及失败的风险;二是金融业竞争竞争的银行比垄断的银行要获得更低的利润,而较低的利润意味着建立储备的资金较少,特别金融业竞争是竞争的厂商倾向于支付较高比例利润为红利,结果降低了银行贷款清偿和对付意外问题的能力;三是竞争压力有可能导致银行降低贷款标准和批准对嫌疑借款人的贷款。

与其相反观点的主要依据有:一是对货币和信用的垄断不但会导致金融运行效率的低下,还会带来对其他部门的垄断,这是因为,金融业竞争垄断的债权人会影响借款者的行为,对融资方面的垄断力量会带来额外的社会和政治权力;二是规制作为卡特尔(Cartel)限制价格竞争的手段不能阻止非价格竞争,因而金融业竞争仍然存在,事实上金融业竞争卡特尔成员倾向于在外围市场上竞争,如卡特尔成员之间或与其他卡特尔在国外的竞争;三是竞争的缺失可能使垄断者不能紧密地调查消费者,并且金融业使一些本应发生的贷款没有发生,例如,20世纪60年代,当银行业被高度监管,银行破产很少发生时,一个对银行业有很深刻理解的参议员认为,美国需要使更多的银行倒闭(乔治·考夫曼,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