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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约束和监督措施

06-11 公司分析

公司约束和监督措施为了保证公司经营者的行为与实现股东财富或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一致,还公司约束可在公司的内部和外部设置一系列监督和约束机制。(1)公司约束解聘。这是一种通过所有者约束经营者的办法。股东对经营者予以监督,如果经营者未能使公司价值达到最大,就解聘经营者,经营者因解聘的压力,公司约束就会更加尽心尽责地努力工作,公司约束从而被动地实现财务管理目标。(2)接收。这是一种通过市场约束经营者的办法。如果经营者经营决策失误、经营不力,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使公司价值提高,公司就可能被其他公司强行接收或吞并,公司约束相应经营者也会被解聘。为此,经营者为了避免这种接收,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增加公司价值,从而提高股票价格。

当公司向债权人借入资金后,两者也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债权人的目标是到期收回本金,并获得约定的利息收入,强调的是借款的安全性。公司借款的目的是扩大经营公司约束,强调的是借入资金的收益性。因此,股东的财务目标与债权人期望实现的目标存在一定的矛盾,股东往往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通过经营者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这主要包括如下两种方式:(1)股东改变原定资金的用途,将资金用于风险更高的投资项目。如果高风险项目获得成功,超额利润就为股东所独享;但如果高风险项目一旦失败,公司无力偿债,债权人将要与股东共同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这对公司约束债权人来说风险与收益是不对等的。(2)股东未征得现有债权人同意发行新债券或举借新债,从而使公司的负债比例增大,增加了公司财务危机甚至破产的可能性,公司约束降低了旧债的偿还保障程度,致使债权人债权的价值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