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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2022年司法解释全文

04-11 基础知识

民间借贷对企业而言往往是“饮鸩止渴”。民间融资的利率普遍很高,民间借贷高企的融资成本超出企业承受能力,很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如浙江温州、民间借贷义乌等地民间借贷的月息通常在6%~15%之间,如果说在借款金额小或期限短时,高利率还尚可承受的话,一旦民间借贷高成本的民间融资沉淀在企业,成为长期性质的资金,高企的利息负担就会成为企业难以承受之重,还本付息的强制要求和深重的利息包袱,就可能成为压垮企业经营的最后一根稻草。民间借贷非常规的清收手段,往往也会给借款人的经营带来沉重的心理压力。此外,企业新借入高息民间融资,也加大了包括银行贷款在内的原债权人的风险,借款人过重的财务负担和绷紧的资金链条,随时民间借贷可能转化为违约风险,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安全也始终面临较大的威胁。

民间借贷具有隐蔽性,往往严重干扰银行对企业风险的判断。企业的民间借贷通常未进入资产负债表,也未进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些是企业主借款与企业借款不分,有些是由关联企业作为民间借贷平台借款后,再划转给集团成员企业使用。如果银行不能有效识别和掌握企业的民间借贷的情况,很可能会对企业的债务总量和偿债能力做出错误的判断,而且不少民营企业同时有高额的银行债务和民间融资在身,一旦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这笔钱就很可能会被企业用于“拆东墙补西墙”或用于偿还民间融资。此外,还有部分企业从银行借款后,用于放高利贷、类金融化操作和进行高风险投资,一旦民间融资违约或投资失败,风险就很容易传染给银行债权人。

民间借贷往往还牵涉企业造假和信贷欺诈。不少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欠佳,且过度融资严重,为从银行获得融资,不仅隐瞒自身的民间融资,往往还制假造假,如民间借贷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虚增收入和利润、虚构交易背景和贷款用途、伪造合同和单据等。因此,涉及民间借贷企业的融资普遍都具有“庞氏型”融资的特点,即用后期融资偿还前期融资,用增加融资的方法化解债务危机,一旦击鼓传花的鼓点停下来,则企业的资金链条很快就会断裂。企业在把自身推向危险境地的同时,也把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推向了危险境地。

民间借贷的风险一旦爆发,往往对银行后续贷款清收和资产处置造成很多困难。民间借贷往往涉及众多债权人,债权债务及抵质押关系复杂。由于企业刻意隐瞒,银行民间借贷此前可能并不掌握上述情况。很多民营企业发生违约后,一下子冒出一大批债权人,不仅使银行债权的资产保障能力大为减弱,而且往往还对银行实现债权造成很大的干扰。民间融资的很多做法介于合法与非法的边缘,面临很多法律与现实之间的尴尬,例如,涉及民间融资时,银行抵押债权的优先性、抵押资产的有效性往往都难以保障,抵押物往往难以处置,现实中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哄抢资产、哄抢产品和哄抢抵押品的事件屡见不鲜,如果企业主个人在这个过程中涉嫌非法集资、诈骗或骗贷等刑事案件,则资产处置会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考虑到现实的维稳等因素,在民间借贷资产处置收入的分配顺序上,银行债权往往处于劣势。因此,涉及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一旦违约,银行最终的损失往往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