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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本理论分析

08-26 公司分析

基金管理人的核心竞争力是其经营层、基金经理的人力资本。首先,在现代社会中,人力资本理论信托制度传统的财产转移功能已经不复存在而代之产生并且日益突出了其在积极的财产管理上的价值。基金法律关系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之所以愿意充分授权他人进行投资,直至让渡其财产的完全或实质管理处分权,就是为了享受在高度社会分工下专业经营所能够带来的利益最大化。人力资本理论从社会实际情况来看,“选基金就是选经理”已经成为投资者们的共识。其次,人力资本理论基金所处的金融领域、证券市场同样也具有高度的专业技术要求与属性。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为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证券品种。而这些投资活动都需要长期观察与专业知识才有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包括宏观上对市场走势的判断和微观上对具体投资标的的选择及时点。

专业理财功能是投资人选择证券投资基金的根本因素,而基金管理人专业能力的水平不仅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收益,而且人力资本理论制约着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然而,基金管理人并非自然人而是法律所拟制的公司法人,其自身是无法拥有具有人身属性的专业投资知识、技能与经验等因素的。这些专业的投资知识、人力资本理论技能与经验等只能够为基金管理人内部的经营者所拥有。可以说,基金管理人经营层的专业能力的总和形成了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能力,或者说,基金管理人专业能力的高低取决于其经营层的专业能力的状况。再者,人力资本理论从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模式来看,如前所述,基金管理人是以受托人和经营者之身份为基金管理、运用相应的基金财产,其既不承担在基金财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与成本,也不承担由此而人力资本理论产生的任何经营风险、保管责任。其所提供的是相应的专业技术服务,从性质上来看更接近于自然人经营者所提供的人力资本,只是因为社会经济、技术与分工之发展,产生了以法人团体谋求更高程度上的专业性的客观需要和主观选择。可见,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的高低与状况对其经营和竞争而言,并没有太大的关联和作用,更不具有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