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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成本是怎么衡量的?衡量指标是什么

02-14 其他理论

   代理成本。债权人在将资金借给企业之后,通常就失去了对资金的控制权,只保留下资金的收益权。而企业是由企业股东通过其代理人即董事会和企业经理人员控制的,由于企业股东与企业债权人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就有可能产生企业在其经挤活动中为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如以下几种行为:      (1)资产替换。企业在借人资金前,保持较为保守的和低风险的经营状况,借人资金后,却突然投资于一些高风险的新项目,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大为增加,由于债权人是按照低风险预期将资金借给企业的,债权人也只能按照较低的利息率获取收益,而这一收益并不能充分补偿其所承担的实际风险,余下的高额利润全部为企业股东所有;如果投资失败,债权人则要分担损失。显然,这种改变企业资产组合风险状况的做法对债权人是不利的。      (2)投资努力不足。当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发生偿债危机时,如果企业股东发现他们的某些投资努力虽然有利可图,但这种好处却将主要归债权人所有时,他们可能会放弃这种投资努力,听任债权人遭受更大的损失。      (3)资产转移。在企业将发生财务拮据时,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会通过支付现金股利等方式尽量将企业的资产据为已有,而给债权人一个空壳企业。      (4) 债权稀释。企业在未经原债权人同意,或未能为原债权人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借人新债,提高企业的财务杠杆,从而使原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为了减少和缓和企业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冲突,股东和债权人会同意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和其他行为做出某些限制和监督,比如,规定现金股利发放的某些限制条件,限制企业出售或购买资产,限制企业进一步借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进行某种监督等等。所有这些限制和监督条款无疑增加了签订债务合同的复杂性,使成本上升。同时,   上述做法在保护了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效率(主要表现在企业经营决策方面的灵活性降低),从而使企业的价值降低。由此发生的种种成本,就是代理成本。显然,当企业财务杠杆降低时,股东采取各种行动损害债权人的可能性也降低,所引发的代理成本也较低。